1、目的:
为我司在原材料上符合冲突矿产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执行公司对冲突矿产的政策,及改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支持区域采购计划,使得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未来有合法贸易。
2、范围:
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成份调查。
3、定义:
3.1冲突矿产: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地区境内的锡石、黑钨、钶钽、铁矿和黄金等稀有金属开采已造成严重的人权与环境问题。这些地区的大部分采矿活动与冲突的武装组织有关(资助),导致该地区长期不稳定,所以被称为“冲突矿产”。
3.2 毗邻国家: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注解:无冲突冶炼厂评估项目也将肯雅列为毗邻的国家。
3.3 对冲突矿产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与低劣工作环境中采矿而來的金属,即所谓“冲突矿产”。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Au)、钽(Ta)、锡(Sn)、钨(W)等金属,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
4、职责:
4.1工程部:供应商送样承认时负责对原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进行初步的评估。
4.2 品保部:响应RBA和GeSI(全球电子可持续发展倡议)联合工作组的承诺改善电子供应链的条件,不接受可以助长冲突的采矿活动。及《多德-弗兰克保护法》条例要求披露及报告有关产品内所使用的锡、钽(钶钽铁矿)、金、钨的情况及其来源。
4.3资材部:依据材料采购需求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协助品保部要求供应商对供应物料进行是否使用冲突矿产及冲突矿产来源的调查。
5、工作流程:
5.1工程部根据实际产品的需要,将所需材料的规格等相关要求传递给采购,要求采购寻找合适的供应商送样承认。并对此材料是否含有冲突矿产的风险评估信息披露给采购及品保。
5.2 资材部针对工程部对材料的规格及品质要求选择适合的供应商,要求供应商送样确认,同时将需签署的《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无冲突金属宣告书》转交给供应商,对所送样的物料进行冲突矿产的信息调查并对材料做出承诺保证。并将供应商签署的《无冲突金属宣告书》及调查结果交与品保部判定材料中是否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的要求。
5.3 品保部根据工程部评估披露的材料含有冲突矿产风险的信息,向资材部发出《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并要求采购跟进于规定时间内要求供应商调查完毕将调查的结果回传公司。
5.4品保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对材料进行《无冲突金属报告模板》调查表的信息进行判断材料是否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的要求。
5.5调查的结果如果是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的要求的,则将此信息传递给工程部及资材部。
5.6调查的结果如果是材料中有使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矿产的,则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的解析并立即停止采购及使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的冲突矿产,重新选择新的矿产来源并提供有效的证据证明新的矿产是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要求的及制定相应的改善、预防措施,以符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受冲突影响和高风险地区矿产供应链尽职调查指南》的金属要求;同时还要求供应商签署《无冲突金属宣告书》。
5.7 公司对冲突矿产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武装冲突、非法采矿而來的金属,即所谓“冲突矿产”。对供应商应调查其产品中含、金、钽、锡、钨等金属,并确认这些金属来源。
6、相关文件:
6.1不使用冲突矿产承诺书
6.2《多德-弗兰克保护法》条例
7、相关记录:无